《表4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率》
彭燕提出改革现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征办法,全面实行“按年计算、综合征收”的科学征管办法[1]。也正因为意识到分类税制的弊端,新个税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4项所得统称为综合所得,按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每一纳税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总数额减除60 000元免征额、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可扣除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采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进行综合征收,即分类税制开始走向综合税制。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率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53643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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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1 |
作者 | 汪慧雅、吴力佳 |
绘制单位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