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旅游体验的宽泛界定》

《表2 旅游体验的宽泛界定》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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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体验质量与满意度:内涵、关系与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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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旅游体验的界定可以概括为两类:一类定义认为,旅游者的整个旅游过程就是旅游体验[14,20,81-84](表2)。在此基础上,一些研究者将旅游体验分为不同的阶段。例如,旅游前的预期阶段、旅游时的在场阶段和旅游后的追忆阶段[71-72,85]。这一类定义中,陈海波的旅游体验定义与Volo的定义相似,也强调旅游的时空特性,认为旅游体验是人利用闲暇时间在其惯常环境以外所开展的体验[83]。与上述将旅游体验看作是一个过程的观点不同,谢彦君认为,“旅游体验是指处于旅游世界中的旅游者在与其当下情境深度融合时所获得的一种身心一体的畅爽感受”[86]。他强调旅游体验的心理层面,认为旅游体验是旅游者的心理感受,成为旅游体验另一类定义的代表。在这一类旅游体验定义中,有代表性的定义还包括Otto和Ritchie、Page等的定义。前者认为,在休闲和旅游中,体验是参与者感受到的主观的精神状态(mental state)[18]。与之相似,Page等认为,旅游体验是当旅游者游览或花时间在特定的旅游地点时,由旅游者形成的特定体验的高潮,是多种复杂因素的结合,形成了旅游者对他们所游览之地的感觉和态度[87]。此外,Larsen尽管也强调从心理过程理解旅游体验,但是他主要从认知路径理解旅游体验,认为旅游体验主要是记忆过程。进而,将旅游体验定义为是个人的、过去的与旅游相关的事件,并且这些事件能够进入体验主体的长期记忆中[88]。实际上,Larsen的旅游体验定义与旅游经验等同。樊友猛和谢彦君对体验和经验的概念内涵进行辨析,认为体验是主体在场经历的、具有更多感情色彩的正在发生的行动过程或是该行动过程的结果[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