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变量定义表:普惠金融、收入分配和贫困减缓——推进效率和公平的政策框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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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收入分配和贫困减缓——推进效率和公平的政策框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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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利用2009年和2015年的县域截面数据,实证检验银行服务包容性对集中连片特困区和非集中连片特困区城乡收入分配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影响。此外,我们还选取2002-2015年我国31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作为样本,采用DID双重差分法实证检验普惠金融的政策效应。模型中被解释变量分别是收入分配和贫困程度,其中收入分配差距采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衡量。县域层面使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来反映贫困程度(郭庆旺和吕冰洋,2012),省际层面将每个城市的最低保障线作为贫困线标准,使用贫困发生率=最低生活保障人口/地区总人口数进行测算,并且将人均居民消费支出以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居民贫困状况的代理变量进行稳健性分析(崔艳娟和孙刚,2012;张冰和冉光和,2013)。此外,参照已有文献的研究(郑新业等,2011;温涛等,2016),我们在回归模型中控制了影响收入分配和贫困减缓的其他因素,包括就业率、受教育平均年限、经济发达程度、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水平、地方财政支出、产业结构、对外开放程度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变量的影响,变量定义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