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基于职能划分的医疗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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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补充医疗保险职能再界定与政策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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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可以得出,我国已经具备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核心的四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学界的主要争议为是否应将财政融资的医疗救助纳入统一医疗保障体系考虑;大病医疗保险是否可以承担医疗救助的职能;企业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和一般补充医疗保险的关系;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的关系。不理清上述制度的关系及职能边界,在实践中可能引起制度职能重叠或缺位,制约多层次医疗保险均衡发展。本文认为在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低水平广覆盖的背景下,应按照职能重心不同将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分为费用补充型、风险分流型、功能补充型,并依据职能划分其层次才能更好的满足人民的多样性需求。为此,本文基于职能划分梳理了1998年以来推出的各项相关医疗保障制度,参考养老保险多层次支柱分类方法构建了医疗保障体系框架(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