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贵州省医疗保障能力综合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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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医疗保障能力综合评价:基于TOPSIS、聚类、雷达图实证研究》
注:医疗保障支出总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居民医疗救助支出+商业保险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支出;因为对商业保险是否为医疗保障的组成部分存在争议,因此指标中医疗保障支出总额暂不包括商业保险以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目前,通常主张将医疗保障能力定义为医疗费用或卫生费用占GDP的比重[2]。但该定义难以体现人群、资源等具体状况,只有将人均医疗保障待遇、保障覆盖面与医疗保障自身的制度结构等多项指标放在一起,才能对国家或地区的医疗保障的实际水平做出客观、全面的判断与评价[3]。综合文献研究,认为评价医疗保障综合能力应当包括经济水平、医疗资源配置、政策保障以及医疗负担程度等主要因素[2-6]。按照全面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设计医疗保障综合能力评价体系,共含15个指标,详见表1、表2。
图表编号 | XD00128037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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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王梓琪、肖思曲、程雨、李曦、罗鹏、吴敬杰 |
绘制单位 | 贵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贵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贵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贵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贵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贵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贵州警察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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