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定量分析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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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大数据技术集成创新探索——以珠海为例》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及《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要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主要内容可总结为经济、人口、空间、设施、文化、环境6大部分,具体可细分为经济社会发展、城市规模、城市性质和职能、区域协调、功能布局、居住、产业、空间管制、交通、公共服务、市政设施、绿地系统、历史文化、环境保护共13个方面,每个方面可以通过多种大数据分析方法进行评估。为进一步科学评估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本文研究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方式分析,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十三项评估内容划分为十大模块,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52963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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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25 |
作者 | 庞前聪、江文亚、罗勇、满德如、陈嘉洵 |
绘制单位 | 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审与信息中心、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审与信息中心、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审与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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