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组件1、2、3、4号在检测平台上测试3次的报告结果》
如表1、2显示,抽样4块组件1、2、3、4号,分别在检测平台的IV检测系统和实验室内的IV检测系统进行3次测试,平均值比较最大误差为2.4W,如表3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52821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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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15 |
作者 | 刘立勇、郭钟亮、朱青云、韩宏伟、姜志成、胡旭东 |
绘制单位 | 青海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乐利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青海天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海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青海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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