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各区域样本数情况》
本文的样本数据源自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开展的全国政务服务体系普查采集到的《政务服务体系调查表(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中的数据。考虑到少量样本的部分数据不完整,将这部分样本删除,最终纳入统计范围的样本量为2 791个。根据国家统计局《东西中部和东北地区划分方法》,全国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部4个区域[45]。其中,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12个省;东北部地区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3省,各区域样本情况如表3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52057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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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易兰丽、杨慧、孟庆国、黄梅银 |
绘制单位 |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