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990年以来美国新材料领域直接资金支持政策》

《表1 1990年以来美国新材料领域直接资金支持政策》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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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新材料产业政策体系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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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李思源,“新材料企业金融支持政策的中美比较与启示”,见《产业经济评论》,2015年1月25日

间接融资支持。中美中小新材料企业资金来源主要是自筹资金,且都存在一定程度融资困难,但两国在商业贷款担保和风险投资政策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美国中小企业自有资本占比约58%,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以贷款担保和小企业投资公司建设等形式,把民间资本引入风险投资领域,有效改善了中小新材料企业的融资环境。我国并未针对性地出台新材料企业间接融资调控政策,小额贷款和政府担保贷款机制执行效果不佳,风险投资机制尚不成熟,政策主要通过对商业银行出具指导意见、完善创业板和建设新三板等间接方式,来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