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中国社会保障水平的城乡及制度差距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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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70年: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发展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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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注:2012年8月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合并统计;数据来源于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养老保险的平均养老金等于该年份基金支出额除以离退休人数;医疗保险及合作医疗人均筹资额等于该年度基金

相比于不充分的供给,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供给的不平衡问题尤为突出。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供给的一个主要特征即是人群分割和地域分割。这种分割状况在改革开放后的一个较长时期内持续存在,甚至延续至一些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中。比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平均补助水平城市为239元每月,农村只有104元(2012年);主要覆盖农村居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均养老金水平只有879元,城镇企业职工的平均年养老金则超过了2万元(2012年)。在城镇居民内部,不同就业状况、不同就业单位的群体的社会保障待遇也有明显差别(见表2)。城乡差别、地域差别以及不同就业群体之间的差别导致我国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不仅难以起到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而且还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扩大收入差距的原因(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