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环境规制、生态创新与企业竞争力的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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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规制、生态创新与企业竞争力——基于矿产资源企业数据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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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显示了环境规制、生态创新对企业竞争力影响的回归结果。企业竞争力用企业市场占有率MS表示,作为被解释变量,将即期、滞后1期和滞后2期的环保研发投入以及环保支出作为解释变量。回归结果如下:在环境约束下,回归结果显示即期R&D投入与企业市场占有率呈现显著正相关,其相关系数为0.034672,在5%的水平上显著,滞后1期和滞后2期的R&D投入与企业市场占有率不存在相关性,对矿产资源企业而言,说明短期内生态创新对企业竞争力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每增加1个单位R&D投入,企业市场占有率增加0.034672个单位。即期、滞后1期的环境规制与企业竞争力也呈现显著正相关,其相关系数分别为0.045715、0.043288,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但是滞后2期的环境规制与企业竞争力不相关,说明环境规制对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存在一定的滞后效应,这种滞后效应的影响随着时间逐渐降低。这说明环境规制直接对企业竞争力的提升有显著正向影响,还通过激励企业进行生态创新间接促进了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因此,在政府环境规制政策下,中国矿产资源企业可以通过生态创新来补偿污染治理花费的成本,并且能够显著提升企业竞争力,假设H3得到证实,即强“波特假说”得到证实;同时,企业竞争力与企业的盈利能力、人力资本及成长性具有显著相关性,模型调整后的R2值均在96%以上说明模型具有较好的拟合度,能充分解释所研究的问题。从回归结果来看,对中国矿产资源企业来说,环境规制、生态创新均能提升企业竞争力,企业可以通过实施生态创新战略和环境保护战略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