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宁波市中学生自杀未遂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 (n=10 726)》
分别以自杀意念、自杀计划、自杀未遂作为应变量(0=无,1=有),以单因素分析有统计学意义的16个因素为自变量进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后退法,α入=0.05,α出=0.10)。结果显示,女生、初中阶段、父母离异/丧偶/分居、自感健康状况一般或不好、孤独感、绝望感、焦虑感、睡眠时间<8 h、吸烟、饮酒、打架和遭受校园暴力是中学生产生自杀意念的危险因素,睡眠时间≥10 h、参加体力活动是保护因素,见表2;女生、初中阶段、自感健康状况一般或不好、孤独感、绝望感、焦虑感、睡眠时间<8 h、吸烟、饮酒、打架和遭受校园暴力是中学生制定自杀计划的危险因素,参加体力活动是保护因素,见表3;女生、初中阶段、自感健康状况一般或不好、孤独感、绝望感、焦虑感、睡眠时间<8 h、吸烟、饮酒、打架、遭受校园暴力是中学生自杀未遂的危险因素,参加体力活动是保护因素,见表4。分析结果显示,女生、初中阶段、自感健康状况一般或不好、孤独感、绝望感、焦虑感、睡眠时间<8 h、吸烟、饮酒、打架和遭受校园暴力是中学生自杀意念、自杀计划、自杀未遂的共同危险因素,参加体力活动是共同保护因素。
图表编号 | XD0049439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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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10 |
作者 | 袁芳、岑焕新、元国平、李辉、龚清海 |
绘制单位 | 宁波市江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波市江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波市江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