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患者治疗后生活质量评分比较 (±s, 分)》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治疗后,观察组患者的生理功能、心理功能及社交功能评分分别为(7.12±2.11)、(6.49±2.71)、(6.26±2.45)分,显著高于对照组的(5.65±2.13)、(4.12±3.31)、(4.27±2.26)分,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49182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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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10 |
作者 | 黄振威、童钟、张儒志、张伟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中医治疗科、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中医治疗科、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中医治疗科、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中医治疗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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