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调整后食物消费模式的人均生态足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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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态足迹的中国可持续食物消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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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调整后土地类型人均生态足迹合计是0.536 ghm2,但其他类食物生态足迹保持不变,而坚果、饮料、酒类和糖类调整后人均生态足迹为0.0414 ghm2,故合计数应为0.536+(0.0471-0.0414)=0.5417 ghm2。

基于以上食物消费结构的生态足迹、生态压力和生态可承载的分析,并围绕现有食物消费模式的食物链进行调整、设计,使新的食物链的生态影响向“高”或“较高”的生态承载级别发展,调整后的食物消费总量与原食物消费总量贴近度不低于95%,从而使消费模式更具有可持续性的同时符合居民消费习惯。食物链的调整原则是:(1)新的食物消费模式的生态承载级别至少是“较高”;(2)为了符合现有消费习惯,以2010-2013年的食物消费作为现状测算生态足迹,食物消费生态足迹的下限以现状的50%测算,同时主食如谷物类下调不高于20%,并保证营养摄入达到膳食指南推荐量;(3)生态足迹上限主要根据现有食物摄入量的比例与膳食指南推荐食物量比例进行确定;(4)对于其他类食物,保证总生态足迹不变下,根据膳食指南要求少盐少油,控糖限酒的原则就具体情况而调整;(5)肉类食物中,因猪肉消费比例高达60%以上、生态足迹系数为2.44 ghm2/t,牛肉羊肉生态足迹系数为8.19~8.35 ghm2/t,禽肉生态足迹系数为1.9 ghm2/t,故调整方向为减少猪肉和牛羊肉消费量、增加禽肉消费量。由此,得到调整后中国可持续食物消费模式的人均生态足迹范围(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