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11种常见化学物质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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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市场童鞋产品的限量物质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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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市场售卖的产品需要同时满足强制性标准和明示产品标准的要求,在这些林林总总的产品标准中,化学限量物质的规定多限于甲醛和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只有在强制性标准GB 30585—2014《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和GB 25036—2010《布面童胶鞋》中才有较为全面的要求。从表2[2-3]可以看出,我国强制性标准和各类产品标准对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的限量都有要求,这两种化学物质被关注度较高,对于邻苯二甲酸酯、富马酸二甲酯、N-亚硝基胺、含氯酚,在发布时间较久的产品标准中是缺失的,如QB/T 4331—2012《儿童旅游鞋》、QB/T 4546—2013《儿童皮凉鞋》等。对于AP和APEO、全氟化合物、多环芳烃,在中国童鞋强制性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中则没有要求。相反,作为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的预防性管理法规,REACH法规对这3个化学物质却高度重视,列入了高关注度化学物质列表中(SVHC)。此外,有害化学物质零排放缔约品牌联盟ZDHC以及生态纺织品安全环保认证Oeko-Tex standard 100也都发布了对这3项化学物质的限量要求。可见中国市场童鞋标准中对于化学品物质的管控,与国外特别是欧洲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