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试验原始数据记录表》
根据《EV-TEST管理规则》(2017年版)规定,在进行续航试验之前,需在相应的测试环境中浸车12 h以上,试验分为3个温度条件:常温(25℃)、高温(35℃)和低温(-7℃),续航试验工况为NEDC。具体的试验方法是在转鼓试验台上,循环进行NEDC工况的行驶,直至达到试验截止条件[8]。如图1所示,在进行高温或低温续航试验时,需要开启空调,高温试验时要使车内温度保持在23~25℃,低温试验时要使车内温度保持在20~22℃。在续航试验进行的同时,记录试验开始前仪表显示的剩余里程(第0个循环的数据点)和每个完整新欧洲驾驶周期(new European driviny cycle,NEDC)工况结束时的仪表显示的剩余里程(以下称为表显剩余里程),即每完成一个NEDC工况,就记录一个数据。试验结束以后根据NEDC循环个数计算每个表显剩余里程对应的实际剩余里程。需要记录的数据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4770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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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18 |
作者 | 孙志诚、周博雅、戴天禄、陈光、孟庆宇、黎苏 |
绘制单位 | 河北工业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河北工业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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