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 (2017年版) (涂料相关部分)》
注:环境特性一栏中,为简明起见,以GHW代表“高污染”、以GHF代表“高环境风险”。
(三) 实施回收及综合处理工程:设置废漆集中收集装置。鼓励企业在每个人工操作工位和机器人零点位置设置废溶剂回收设备,确保换色洗枪、机器人旋杯清洗工作过程中废漆和废溶剂的有效收集利用。安装空气循环系统。鼓励企业采用石灰石式、静电式、机械式干式漆雾捕集装置(即干式喷漆室)取代湿式漆雾捕集装置,配合喷漆室循环排风系统,实现涂装车间空气循环利用。安装VOCs后处理装备。汽车企业应采用密闭涂装生产线,安装必要的VOCs后处理设备。鼓励企业根据喷漆室、流平室、烘干室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选用高温热氧化焚烧设备或沸石转轮吸附浓缩焚烧设备等对废气集中处理。
图表编号 | XD0047582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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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28 |
作者 |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政策法规工作委员会 |
绘制单位 |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政策法规工作委员会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