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东、中、西部地区划分情况》
由于西藏数据缺失,本文将西藏除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具体地区划分情况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47338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2.05 |
作者 | 姜艳凤、洪文娇、徐吟川 |
绘制单位 | 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技投资研究所、南开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由于西藏数据缺失,本文将西藏除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具体地区划分情况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47338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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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05 |
作者 | 姜艳凤、洪文娇、徐吟川 |
绘制单位 | 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技投资研究所、南开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