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美国《消费者隐私权法案 (草案) 》的数据处理机制》
二是明确数据使用者责任。美国《消费者隐私权法案(草案)》未单独对数据使用者责任进行界定,而是统一对数据控制者与数据使用者的行为进行约束,主要涉及安全性、接入权与准确性、收集控制三方面(见表3)。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规定,数据使用者在提供相关服务结束后,应将数据删除或返还控制者,且删除备份。同时,禁止处理政治观念、种族或民族起源、医疗等数据;禁止以鉴别自然人为目的,处理基因、生物特征数据。
图表编号 | XD0047286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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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01 |
作者 | 郝成磊 |
绘制单位 |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