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观察组与对照组SAS、SDS评分和睡眠质量评分比较 (±s)》
注:与对照组干预后比较,aP<0.05
两组患者的SAS、SDS评分在干预之前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干预后的SAS、SDS评分分别为(36.18±5.43)和(34.36±5.84),对照组患者干预后的SAS、SDS评分分别为(48.36±7.28)和(43.78±6.3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在干预之前的睡眠质量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观察组患者的睡眠质量评分为(5.32±1.36),对照组患者的睡眠质量评分为(8.27±1.7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4686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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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15 |
作者 | 陈丽原 |
绘制单位 | 天津市安定医院中西医结合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