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02年—2017年中国互联网协会自律公约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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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边缘走向中坚:互联网行业协会参与网络治理论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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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互联网行业协会参与网络治理,显示度相对较高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推进互联网行业自律。行业自律是行业组织“设定行业内单个企业行为准则,并负责实施这些规则和标准以及诸多对行业或职业产生普遍影响的活动的规制过程”[8]。罗伯特·麦基弗(Robert M.Marcleve)曾指出,“任何一个团体,为了进行正常的活动以达到各自的目的,都要有一定的规章制度,约束其成员,这是团体的法律”[9]。互联网行业协会推进行业自律,主要手段是通过制定相关自律公约、自律规范、自律倡议书等规范行业行为。2002年,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了《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对会员企业的行为作出基本要求,之后又先后发布了20多个自律公约等,以此不断细化行为规范,应对网络发展的新变化(见表3)。各个省市的互联网行业协会在《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的基础上,也结合当地情况制定了相关规范,如2017年首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首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二是开展互联网行业企业信用评价。企业信用评价是“以企业信用数据库为依托,以信息化为手段,运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的方法,按照企业信用监督评价标准,对企业一定时期内依法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综合性评价”[10]。信用评价主体主要有政府、第三方评价机构,以及包括行业协会在内的社会组织等。互联网行业协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建设互联网行业信用数据库,有助于监管主体依据评价结果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管,提高监管效率。2008年中国互联网协会正式成为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1),为此专门设立了中国互联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价工作,从2008年开始每年开展一至两批信用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于信用等级高的互联网企业颁发由全国整规办(1)和国资委统一样式的证书,对网站发放信用电子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