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规模及速度》
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数据来源于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下文数据来源如有雷同,不再赘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参见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7》,中国统计出版社2017年版。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地区分配差距较大,重点区域整体突出边疆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在全国28个省市区分配(除港澳台、北京、天津和上海以外),从资金的地区分配来看,根据2016年数据,分配比例超过5%的地区有6个,依次为,新疆(15.6%)>云南(14.1%)>内蒙古(9%)>西藏(8.6%)>广西(7.6%)>黑龙江(6.3%)。这6个地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16年合计投入28亿元,占资金总额的61%。从重点区域资金分配特点来看,一是整体突出兴边富民项目。除广西外,其余5个重点区域均在兴边富民项目上有较大的资金分配比例。尤其是新疆、内蒙古、西藏、黑龙江的兴边富民资金占资金总额的比例均接近40%。二是扶贫开发成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除黑龙江外,其余5个重点区域的少数民族贫困家庭扶持项目资金比例均接近20%,尤其是广西,其特困资金比例更是达到43.5%。三是资金分配结构呈多维化。这6个重点区域在兴边富民、少数民族贫困家庭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扶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上均有资金投入,而全国28个省市区中除这6个区域外,也只有甘肃和辽宁具有全覆盖、多维化的资金分配特点。
图表编号 | XD0044872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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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10 |
作者 | 叶慧 |
绘制单位 | 中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