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及其减贫效果(2013—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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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治理中的绩效领导机制与路径——基于S市扶贫资金支出过程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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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扶贫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世界范围内率先提前完成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要求的贫困人口减半的任务。党的十八大根据我国农村贫困治理的新情况新任务,开始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同时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逐步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数据,2013—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达到5,247亿元。从2016年开始,连续4年每年净增2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8.6%。除了中央财政投入以外,各级地方政府也按比例投入了相应的配套资金。2019年,地方各级财政投入的专项扶贫资金达2,000多亿元。大量财政资金投入显著改善了农村贫困状况,2013年以来,我国的贫困人口减少了7,698万人,贫困发生率由8.5%下降到0.6%,但也要看到,我国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减贫绩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假定通过其他途径投入的扶贫资金增量不变,2013—2015年,每新增1亿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应减少的贫困人数为26—41万人,2016—2019年,则降到不足7万人。这说明,近4年财政扶贫资金的减贫边际效果明显递减[1],见表1。2020年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了按时实现脱贫目标,农村贫困治理既要重视资源的投入,又要重视资源投入以后的治理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