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曾留守大学生主观幸福感总分和心理健康总分在与父母团频率上的差异》
如表7所示,以与父母团聚频率为自变量,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对大学生主观幸福感总分和心理健康总分进行分析时,可知:与父母团聚频率在半年以内和半年以上的学生存在显著差异,与父母团聚频率在半年以内的学生在主观幸福感总分上显著高于与父母团聚频率在半年以上的学生(t=13.077,P<0.001),与父母团聚频率在半年以上的学生在心理健康总分上得分显著高于与父母团聚频率在半年以内的学生(t=-17.591,P<0.001)。
图表编号 | XD0044112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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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20 |
作者 | 杨影、孙士新 |
绘制单位 |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