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大学生主观幸福感在年级上的差异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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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大学生主观幸福感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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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年级作为自变量,对大学生总体幸福感及其各因子作为因变量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比较大学生总体幸福感及其各因子在年级上的差异。表7、表8的数据分析显示:不同年级的大学生在总体幸福感指数(F=7.780,p<0.05)、总体情感指数(F=9.829,p<0.05)上存在显著差异。经LSD事后检验发现:在总体幸福感指数得分上,大一(10.206±2.093)、大二(10.289±2.271)、大三(10.406±2.199)学生显著低于大四学生(10.716±2.201)以及研究生学历的学生(10.837±2.400);在总体情感指数得分上,大一学生(4.615±1.345)显著低于大三(4.761±1.359)、大四学生(4.965±1.277)以及研究生学历的学生(5.066±1.405),大二(4.694±1.402)、大三学生(4.761±1.359)显著低于大四学生(4.965±1.277)以及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学生(5.066±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