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代际店的组织分工:家户为体:进城创业经济组织的经营基础——基于西南溪镇的经验分析》

《表1 代际店的组织分工:家户为体:进城创业经济组织的经营基础——基于西南溪镇的经验分析》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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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户为体:进城创业经济组织的经营基础——基于西南溪镇的经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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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夫妻店的同一代人经济组织形式不同,代际店的经济组织形式主要强调由家庭中两代人共同经营店铺或门面等。在溪镇的经验中,代际店较为常见,主要表现为母子店、父子店等。在79个案例中,代际店大约有15家,如家庭饭店、照相馆和流动卖花摊位等。在具体组织形式方面,这些店多数以父子店为主,以饭店、小型商贸店最为典型,各有2家。在组织规模方面,代际店与夫妻店相比,经营规模不相上下,多保持在两个门面以内或者一个摊位。在代际店的经济组织形式中,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相对较为明晰,一般都属于核心家庭。在调查过程中,当问起调查对象为谁劳动时,差不多所有调查对象都指向他们所在的核心家庭。在组织管理方面,在代际店的经营过程中,如果父母较为年轻,则父母拥有相应的支配权,如福庭饭店等。如若父母年龄较大,子女较为成熟,则子女拥有较大的支配权。在这种状况下,父母相对有较大的建议权。表1为代际店的组织分工,由表1可见,在代际店的经营过程中,依靠各自的能力和特长进行着较为细致的分工。以福庭饭店为例,在以父母为核心的经济组织中,父母分别是他者(顾客以及店内员工)称呼中的“老板”和“老板娘”,他们负责店铺的核心工作,如招聘、进货和财务等,有时候也兼任一些体力劳动。在访谈中,福庭饭店的老板娘介绍,他们店里有一个厨师,两个小工,厨师由大儿子担任,主要负责烧菜,每个月发一定量工资,两个小工负责端菜、倒水、洗碗和卫生,饭店生意一天有四五桌,人多的时候老板娘自己也做,主要是派菜。“原来嘛,买菜、洗碗都要做,老板什么都要做。当老板比小工还累,小工可以休息,老板就没有休息时间嘛。我们就是这样的”。相对而言,代际店中的劳动分工在较为细致和明确的分工状态中也兼具一定的模糊性,无论是经营者,还是家庭雇工,都存在着相互帮衬,即当某一家庭成员完成自己的劳动量之后,会主动承担未完成的劳动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