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邯郸学院藏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反映太行区契税的56件文书》
可见,就时间而论,以上契约时间跨度自1940至1945年8月,涵盖了从根据地开创、开展工作到取得抗战胜利、各项举措完备合理的主要发展历程;从地域而言,契约出自于武安、磁县、林县、邢台、左权、潞城县下属的多个村庄,根据地政府虽在不同时期对部分村庄、县的名称或归属区域进行过调整,但均系在太行区辖地内部调动:各县在1941年9月边区政府第一次区划后分属太行区第四分区、第五分区、第六分区,在1943年12月第二次区划后分属太行区第三分区、第四分区、第六分区、第七分区。(1)其分布于边区政府第一次区划中太行区全部6个分区中的3个,第二次区划中太行区全部7个分区中的4个,代表了太行区的多数区域。考虑到税收的公平性和太行区政策的一致性,则以上契约固然不能完全揭示出太行区土地买契税率的全部变化,但却可反映出太行区大多数地域在全面抗战时期土地买契税率变化的总体趋势,映射出根据地税率光谱。
图表编号 | XD0042378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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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20 |
作者 | 芦会影、高少宇 |
绘制单位 | 邯郸学院文史学院、邯郸学院教育研究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