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使用上海市、江苏省13个地级市和浙江省11个地级市共25个城市2005~2013年的统计数据,数据来源于《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上海统计年鉴》、《江苏统计年鉴》以及《浙江统计年鉴》。所有的价格型变量均根据各省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进行了平减处理,以2003年为基期,转化为实际价格,以消除通货膨胀的影响。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41613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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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15 |
作者 | 陈卓 |
绘制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