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隋朝至清朝针对庶民服装形制与衣料的部分禁令Tab.2 Partial injunction for costume shapes and clothes of plebeians from t
需要指出的是,《修正案》正式颁布前的第二草案曾有规定:“公务员着用礼服时,应依官阶大小而有所不同,通过褂上的绣花、织花大小、团花数目以区别官等。”[3]此条规定仍然保留了等级制的尾巴。但是在正式颁布的《修正案》中却未出现此规定,说明其已被否决。这个过程说明平等观念的形成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同样是一个不断纠正与不断完善的过程。
图表编号 | XD004043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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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0 |
作者 | 张竞琼、刘梦醒 |
绘制单位 | 江南大学纺织服装学院、江南大学纺织服装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