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草原适度经营规模:不同目标导向的草原畜牧业适度经营规模研究——基于内蒙古四种草原类型牧户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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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目标导向的草原畜牧业适度经营规模研究——基于内蒙古四种草原类型牧户数据》
利用综合平衡法测算内蒙古四种不同类型草原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见表5)。草甸草原草场合理规模经营范围为(4 310.74,4 632.88),牧户实际户均草原经营面积为3 599.93亩。实际经营规模不在适度规模经营范围,草甸草原牧户户均草场经营规模较小,牧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超载放牧问题。
图表编号 | XD0038719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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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15 |
作者 | 钱贵霞、张娜、钱福檬 |
绘制单位 | 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