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各个采样点的聚类系数》
将各采样点的权重值和白化函数值代入聚类系数公式(11)、(12),结果如表2所示。根据最大隶属度原则,对各个采样点进行污染等级评定。结果表明,各个采样点土壤均属于Ⅲ级污染,研究区域受重金属污染严重。与污染负荷指数法比较,发现灰色聚类评价等级高,这是由于灰色聚类分析结合了生物毒性因子与浓度两个因素,考虑重金属间的毒性作用[13],而污染负荷指数法仅考虑到浓度因子,不能分析不同污染源所引起的背景差别[17]。这两种评价方法各有利弊,在土壤评价中可综合利用,使评价结果更具科学性。
图表编号 | XD0037841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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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12 |
作者 | 刘晓媛、刘品祯、杜启露、沈乾杰、吴迪 |
绘制单位 | 贵州师范大学贵州省山地环境信息系统与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贵州师范大学贵州省山地环境信息系统与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贵州师范大学贵州省山地环境信息系统与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贵州师范大学贵州省山地环境信息系统与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贵州师范大学贵州省山地环境信息系统与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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