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组治疗前后颈性眩晕症状与功能评分比较 (分, ±s)》
与治疗前比较,**P<0.01;与对照组比较,△△P<0.01
2组眩晕症状与功能评分治疗前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2组治疗后眩晕症状与功能评分比较,治疗组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3714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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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3.25 |
作者 | 张兆杰、张世民、章永东、吴冠男、刘昱彰、黎作旭、郝俊涛、张宇、马明、靳蛟 |
绘制单位 |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脊柱一科、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脊柱一科、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脊柱一科、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脊柱一科、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脊柱一科、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脊柱一科、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脊柱一科、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脊柱一科、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脊柱一科、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脊柱一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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