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高水材料配比:电厂炉渣改性高水材料的强度特征与破坏形式》
固定高水材料的水灰比为4∶1,电厂炉渣替代A料的比例分别为2.5%、5.0%、7.5%、10.0%、12.5%和15%;同时设置纯高水材料作为对照组,每组掺量均制作12个试样,高水材料配比如表2所示。将A料、A-A料和电厂炉渣加水混合均匀制成A浆液,将B料和B-B料加水混合均匀制成B浆液,然后将A浆液和B浆液再进行混合,待混合浆液处于稠状时将其浇筑在直径为50 mm、高为100 mm的模具中,24 h后进行脱模处理,脱模后的试样放置在预先装有水的箱子中养护,养护温度控制在20℃左右,设置4、7、14、28 d四个养护龄期,达到上述设定的四个养护龄期后即开始进行单轴压缩试验,根据单轴压缩试验结果,分析电厂炉渣掺量对改性高水材料单轴抗压强度和残余强度的影响规律;分析养护龄期对改性高水材料单轴抗压强度的影响规律;分析电厂炉渣改性高水材料的压缩破坏形式。
图表编号 | XD0036911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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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08 |
作者 | 张连卫、刘长武、刁兆丰、吴帆、卢永虎、周贤良 |
绘制单位 | 水力学与山区河流开发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水力学与山区河流开发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水力学与山区河流开发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四川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水力学与山区河流开发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水力学与山区河流开发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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