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五项指标均值比较:“健康中国”指标背景下全国健康水平及地区差距》
注:C1为第一类均值,C2为第二类均值,C3为第三类均值,C4为第四类均值,C5为第五类均值,C6为第六类均值
除第五、第六地区之外(第五、第六类均只包含1个自治区),全国其他四类地区均存在内部差异,且第二类和第三类内部差异情况最为严重。第二类和第三类地区分别包括13个和11个省、市、自治区,分别占全国的41.9%和35.5%。在第二类地区中,五项指标的极差(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表示相对差异)分别达到4.9、9.7、4.2、6.1、5.0,极差率(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表示相对差异的极端情况)分别达到2.3、1.7、1.1、2.1、1.1。在第三类地区五项指标的极差分别达到4.3、12.7、5.7、7.2、6.2,极差率分别达到2.6、3.7、1.1、3.1、1.1。由此表明,第三类地区内部差异比第二类的情况还要严重。
图表编号 | XD0036850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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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20 |
作者 | 黄玉捷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