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研究区加附注评分法评价结果》
通过表3和表4对比分析可以看出,4号、8号、10号、12号和17号共5个监测点位的水质评价结果分别由加附注评分法的Ⅳ类变为模糊综合评价法的Ⅲ类、Ⅲ类、Ⅲ类、Ⅰ类、Ⅱ类,模糊综合评价法评价水质的结果偏优;13号和15号点位的水质评价结果分别由加附注评分法的Ⅴ类变为模糊综合评价法的Ⅱ类和Ⅳ类,模糊综合评价法评价水质的结果偏优;1号、5号和16号点位的水质评价结果分别由加附注评分法的Ⅱ类、Ⅳ类、Ⅳ类变为模糊综合评价法的Ⅲ类、Ⅴ类、Ⅴ类,模糊综合评价法评价水质的结果偏差;其他点位的水质在加附注评分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的评价中评价结果相同,没有变化。
图表编号 | XD0036451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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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10 |
作者 | 王莉元、谭晓慧、高爱丽、刘志强 |
绘制单位 | 青岛理工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四川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理工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