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6年扬子江城市群城市类型 (单位: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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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城市群人流、物流、资金流协同性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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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源自《江苏统计年鉴》,括号中的数据为市区人口数。

按照2014年《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当前我国城市划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按此标准,根据市区常住人口数,扬子江城市群8个地级市归类情况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