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7年扬子江城市群石化产业占比》

《表3 2017年扬子江城市群石化产业占比》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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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双转”背景下扬子江城市群“港产城”协同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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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过程中,“港产城”协同发展会面临体制、机制的约束。行政管理体制、行业管理体制与重大项目审批权的冲突,使得某些“港产城”协同建设项目举步维艰。一方面,扬子江城市群的大多数港口资源实际掌握在县级市的政府手中,根据交通部《港口建设管理规定》,港口建设项目也由县级市政府负责,而沿江开发战略以设区市为规划范围。如此一来,设区市和县级市在港口建设项目上会产生矛盾。另一方面,在扬子江城市群重点发展的临港产业项目中,石化产业项目占比较大(见表3),且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一般而言,石化产业项目规模较大,项目审批级别较高,这种状况增加了协同发展难度,成为抑制“港产城”协同的重要原因。这一问题在中小城市尤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