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中国台湾地区土地重划的措施与功能》

《表4 中国台湾地区土地重划的措施与功能》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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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日本、中国台湾地区多功能土地整治的经验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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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台湾地区土地重划的功能演变,见表4。1953年“耕者有其田”政策实施后,耕地破碎化现象严重,且能够正常灌排水的农田不到25%[24],台湾当局通过农地重划改变地权分散和土地细碎,对农业生产环境进行改进,1962—1971年的十年期间,农地重划面积25万公顷,占总面积的60%左右[25-26]。这一阶段,土地重划的主要功能是治理细碎化,扩大农业生产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