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中国台湾地区土地重划的措施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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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日本、中国台湾地区多功能土地整治的经验与启示》
(1) 中国台湾地区土地重划的功能演变,见表4。1953年“耕者有其田”政策实施后,耕地破碎化现象严重,且能够正常灌排水的农田不到25%[24],台湾当局通过农地重划改变地权分散和土地细碎,对农业生产环境进行改进,1962—1971年的十年期间,农地重划面积25万公顷,占总面积的60%左右[25-26]。这一阶段,土地重划的主要功能是治理细碎化,扩大农业生产规模。
图表编号 | XD0034543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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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5 |
作者 | 吴诗嫚、叶艳妹、林耀奔 |
绘制单位 | 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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