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税类结构与经济增长》
注:***、**、*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统计水平上显著,括号里为稳健性t值。
表3进一步报告了税类结构的经济增长效应。我们采用各个税类单独进行回归,限于篇幅,整合为表3。需要说明的是,表3的回归(3)和回归(4)的分析是基于税收中性约束的,也就是说该模型估计了假设税基由其他税类向该税类转移对经济增长产生的影响。采用4个不同经济增长指标的结论基本一致。首先,所得税类占比提高对经济增长具有正向影响。所得税类对人均GDP、夜间灯光亮度和全社会用电量的估计系数至少在5%的统计水平上正向显著,以人均GDP为例,所得税类占比提高1%,人均GDP提高0.4275%。其次,流转税类占比提高对经济增长具有负向影响,其中流转税类占比对人均GDP的估计系数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流转税占比提高1%,人均GDP下降0.9370%,对GDP增长率、夜间灯光亮度和全社会用电量影响的估计系数则不显著。第三,财产税类占比提高,对人均GDP和GDP增长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财产税类占比对夜间灯光亮度和全社会用电量指标的估计系数均至少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其中财产税提高1%,人均GDP提高0.1889%,GDP增长率提高0.0088%。第四,资源税类占比对人均GDP的影响显著为负,对夜间灯光亮度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资源税占比提高1%,夜间灯光亮度提高0.1264%,对GDP增长率和全社会用电量的影响不显著。第五,行为税类占比提高对经济增长有显著正向影响,有利于人均GDP、GDP增长率和全社会用电量的增长。上述结果表明,所得税占比提高对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流转税占比提高对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财产税类和行为税类占比对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资源税类则对经济增长有显著的负向效应,但是对灯光亮度却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图表编号 | XD0034257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1.15 |
作者 | 韩彬、吴俊培、李淼焱 |
绘制单位 | 武汉大学财政金融研究中心、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