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08—2015年燃煤发电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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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推动火电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机制及改进对策》
2007年与2014年,国家相继出台《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明确环保脱硫、脱硝、除尘的电价补贴政策。其中,燃煤发电企业脱硝电价补偿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千瓦时提高至1.0分钱/千瓦时;脱硫补贴1.5分钱/千瓦时,除尘补贴为0.2分钱/千瓦时(表4)。2008—2016年,全国共计为煤电节能改造补贴了约9195亿元。2015年底,国务院出台《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提出对2016年1月1日前已经并网运行的现役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每千瓦时补贴加价1分钱,其后并网运行的新建机组补贴加价0.5分钱,有效提升了火电企业超低排放技改的积极性与改造速度。
图表编号 | XD0033477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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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5 |
作者 | 李新、容冰、穆献中、杨丽阎 |
绘制单位 | 北京工业大学、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