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隋唐多部乐表:汉乐与胡风:《庆善乐》诞生的历史语境及其政治象征》

《表1 隋唐多部乐表:汉乐与胡风:《庆善乐》诞生的历史语境及其政治象征》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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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乐与胡风:《庆善乐》诞生的历史语境及其政治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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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九部乐、十部乐乃延续自隋朝的七部乐、九部乐,而又有所改易。据《隋书·音乐志下》载:“始开皇初定令,置七部乐:一曰《国伎》,二曰《清商伎》,三曰《高丽伎》,四曰《天竺伎》,五曰《安国伎》,六曰《龟兹伎》,七曰《文康伎》。又杂有疏勒、扶南、康国、百济、突厥、新罗、倭国等伎。……及大业中,炀帝乃定《清乐》、《西凉》、《龟兹》、《天竺》、《康国》、《疏勒》、《安国》、《高丽》、《礼毕》(《文康乐》),以为九部。”[8](P376—377)在隋朝的七部乐、九部乐中,《文康乐》都是作为最后一部来演奏,所以又名《礼毕》,喻意着典礼的结束。唐贞观十一年(637年),废除《文康伎》(《礼毕》);十四年(640年),又创制《燕乐》,并将其列为第一部。同年,唐王朝统一了高昌(今新疆吐鲁番),获其音乐,交付太常寺演习保存。唐贞观十六年(642年)十二月,因宴享百官,加奏《高昌乐》,从此以后成为十部乐,即《燕乐伎》、《清商伎》、《西凉伎》、《天竺伎》(或《扶南乐》 (1)) 、《高丽伎》、《龟兹伎》、《安国伎》、《疏勒伎》、《康国伎》、《高昌伎》[5](P469—470)(见下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