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5年北京市海淀区、密云区新农合及2018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规定》

《表1 2015年北京市海淀区、密云区新农合及2018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规定》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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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民医保”到“公平医保”:中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现状评估与路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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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比例不包含重大疾病的特殊支付比例

制度整合实现了城乡居民的“同城同责”“同城同权”“同城同待”,大大提高了城乡居民医疗待遇的公平性。《意见》规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后,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要保持在75%左右,同时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以北京市为例,在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分别运行时期,新农合由于各县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在是否实施门诊统筹、报销范围、起付线、报销比例等的规定上县区之间也存在较大差异。而北京市自2018年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市实施门诊统筹(参保人连续参保缴费享受门急诊待遇),并统一了城乡之间、各区县之间的起付线、封顶线和支付比例。从绝对数值上看,报销比例整体上也比新农合大部分区县的比例有所提高。2015年北京市海淀区、密云区在新农合住院方面的报销规定以及2018年北京市城乡居民的住院报销规定如下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