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不同单位性质育龄女性的就业意愿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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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调整对女性劳动力供需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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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微观调查数据。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单位的女性在生育后不再有就业意愿的比例最低,仅为1.79%,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女性生育后不再有就业意愿的比例均为2%以上,私营企业女性生育后不再有就业意愿的比例较高,达到7.08%,而个体工商户不再继续就业的比例最高,达到20%(见表5)。可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女性就业意愿将受到全面二孩政策的最大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