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育龄女性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表4 育龄女性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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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政策对育龄女性生育意愿和生育计划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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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显示,2014年和2016年育龄女性的生育意愿在不同年龄组、民族、地区、生育保险、医疗保险、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收入、父母是否健在和兄弟姐妹数量方面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选取单因素有意义的指标构建模型。首先计算得组内相关系数(ICC)为0.35,数据组间变异为35%,总残差均方差、截距项和时间变量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时间的不同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居民生育意愿的差异。利用信息准则法建立模型(表4),模型的对数似然函数值为-5 784.1945。在理想生育的子女数量上,有医保者较无医保者多0.09个,在婚、35~44岁和45~49岁年龄组、兄弟姐妹数量越多的女性理想子女数量较多;汉族、城市地区、文化程度为高中及以上、个人年收入在10 000~29 999元和30 000元的女性理想子女数量较少(P<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