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线性稀释回收率计算》
选择浓度为25.1μmol/L的高值样本(H)和浓度为1.0μmol/L的低值样本(L)各1份,制备成七个等间距的实验样本(6H、5H+1L、4H+2L、3H+3L、2H+4L、1H+5L、6L),按实验方法重新测定,绘制散点图,见图1。计算回归方程和回归系数R2,R2=0.999 7,b=0.990 9,在0.97~1.03之间,α=0.137 8,与0差异无统计学意义(t=1.074,P=0.332),因此判定为线性。计算每个样品的稀释回收率,见表3。回收率为96.0%~101.5%,均在评价标准92.5%~107.5%,因此实验所选择的浓度1.0~25.1μmol/L即为分析测量范围。
图表编号 | XD0032270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2.28 |
作者 | 刘非、邱先桃、陈小娟、蔡敏敏、麻庆玲、庞舒尹、刘海英 |
绘制单位 |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检验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检验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检验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检验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检验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检验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检验部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