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土地资源建设开发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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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土地资源承载状况评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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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虑数据资料的可获取性及福建省资源禀赋特点,选取耕地资源、生态红线、地形、坡度、地壳稳定性等影响土地开发建设的因素进行强制性和较强制性因子的筛选、分级,建立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表2),在提取各评价因子数据及指标赋值的基础上,利用GIS空间分析功能,将各评价因子图层进行空间叠加,依据短板效应原理,将评价单元中各类型因子适宜性等级最低的级别,确定为该评价单元的适宜性等级。具体过程如下:(1)落入强限制性因子范围的评价单元直接确定为禁止建设等级;(2)其余评价单元,若涉及的全部评价因子均为适宜,则该评价单元确定为适宜等级;若出现1个及1个以上评价因子为不适宜,则该评价单元确定为不适宜等级;其他情况均确定为有条件适宜等级。经过以上步骤,形成“适宜、有条件适宜、不适宜、禁止”四个适宜性等级的土地资源建设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图层,明确适宜建设开发土地资源的规模及空间分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