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福建省土地资源承载状况评价指标体系》
利用土地资源建设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数据、土地利用年度变更数据,结合表1公式,计算福建省各县域的建设开发强度、建设用地现状开发程度等指标数据,通过确定建设开发程度阈值,测算各县域建设用地压力状态指数,根据判定标准(表3)得到各县域土地资源建设开发承载状态。其中,建设开发程度阈值,主要是结合区域建设用地现状开发强度、可供建设开发的适宜空间大小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考虑到必须预留一定比例的生态用地等城镇生态宜居问题,经专家咨询意见进行确定。各县域的建设开发程度阈值按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依次为0.8、0.6、0.4、0.4。
图表编号 | XD0032162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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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01 |
作者 | 严惠明 |
绘制单位 | 福建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