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是否切实调查申请人的家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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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困境及策略——以肇庆学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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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证明部门审核不严谨。由表2可知,有23.16%的村干部表示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并没有切实调查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学生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依据学生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和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所(或乡镇民政部门)审核盖章。村(居)委一纸证明的“可靠性”存在一定的质疑性,但现实中又缺少相应的依据。目前,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存在困难的根本原因在于信息采集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和认定标准上的缺失,特别是在各地认定贫困标准不一的情况下,高校难以从中获取有效的对比信息,从而难以决定谁为受助者,对当前高等院校的贫困生认定以及资助都产生不良的影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