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多规合一”改革中的府际学习》
2014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嘉兴、德清、厦门、贺州、旅顺口等28个市县区开展“多规合一”试点,要求统筹考虑法律法规要求和各类规划特点,建立不同规划的衔接协调机制,为推进“多规合一”改革积累经验。
图表编号 | XD0031504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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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0 |
作者 | 杨宏山、李娉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