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智利对部分劳动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概况 (单位:美元, 数据截至2012年)》
备注:罚款计算标准:⑴按照每名雇员计;⑵一年内没有累犯时,罚款计算标准;⑶按用人单位计。资料来源:Kanbur,Ravi;Ronconi,Lucas;Wedenoja,Leigh.Labour law violations in Chile[J].International Labour Review.2013,(3) :431-444.
1.在劳动监察执法过程中对行政强制措施的依赖以及罚款手段的普遍适用。劳动监察被当作是一种阻止劳动违法行为的公权干预措施,劳动监察程序的启动既可是因接到雇员举报投诉,也可以是劳动监察机构主动开展。劳动监察员可以在任何时候巡查工作场所及查阅雇主依法必须保存的相关劳动用工文档,如书面劳动合同、出勤记录、工资支付存根,以及是否依法建立和制定了劳动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制度等。任何阻挠劳动监察员履行职责的个人都可以被处以罚款。对于雇主的一般性劳动违法行为,按其违法情节严重程度,劳动监察员可以对其处以罚款、停工的行政处罚,如发现工作场所存在直接危及雇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违法问题,还有权下令关闭工作场所。智利劳动部对违反雇佣法、社会保障法、职业安全卫生法、劳动关系法等法律制度的罚款标准都作了详细的规定,罚款金额通常根据企业规模及是否累犯确定(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31482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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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20 |
作者 | 黄国琴 |
绘制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